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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劳动合同变更”引发的诉讼,宗馥莉再陷舆论风波

发布日期:2024-09-24 12:00浏览次数:

“请辞函”事件之后,宗馥莉的回归似乎并未完全让娃哈哈重归平静。

近日,娃哈哈正因员工集体事件陷入舆论的中心。

尽管9月7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基层工会联合委员会(以下简称“职工持股会”)已经通过娃哈哈官方微博发布辟谣声明,称“娃哈哈维权委员会诉讼维权”“要求员工重新签署劳动合同”等说法均为不实信息,但事件热度不降反增。

从社交平台信息以及多家媒体原因知情人士报道来看,事件背后显然并不简单。

一场“劳动合同变更”引发的诉讼,宗馥莉再陷舆论风波_一场“劳动合同变更”引发的诉讼,宗馥莉再陷舆论风波_

“取消分红”是导火索

据观察者网了解,事件的直接导火索来自于2024年8月,娃哈哈集团针对员工“干股分红”及“劳动合同”的一系列变动。

彼时,娃哈哈员工被陆续通知要求终止与娃哈哈集团现有的劳动合同关系,并被引导转而与宗馥莉掌舵的宏胜饮料集团重新签订雇佣协议。这一突如其来的转变,不仅改变了员工的雇主身份,更直接导致了一项关键福利——员工在娃哈哈集团所享有的“干股分红”权益被全面废止。

要知道,娃哈哈集团员工此前一直实施“干股分红”制度,仅这部分收入就能占到职工年收入的50%以上。

此举在员工群体中引发了广泛的不安与担忧,从而激发了此次的维权事件。有媒体援引知情人士消息称,哇哈哈员工已自发组织了维权委员会,有超50多人起诉公司,另有近700多人表示愿意参加维权。目前,法院已经正式接受娃哈哈员工的诉讼材料。

另一条导火索,则是杭州萧山顺发股权的转让。萧山顺发是娃哈哈集团重要投资主体之一(产品代工厂企业之一),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曾是萧山顺发的重要股东之一。此前,职工持股会背后的娃哈哈集团员工可分享来自萧山顺发的高额投资收益。而近日突发的股权变更,更是影响到了娃哈哈集团员工的切身投资收益。

天眼查APP显示,目前萧山顺发的法定代表人是宗馥莉,持股比例为100%。工商变更记录显示,今年8月,娃哈哈集团职工持股会退出萧山顺发公司,此前的持股比例也并未披露。同时,该公司的市场主体类型从“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自然人独资)”。

维权委员会对此质疑:职工持股会在萧山顺发的股权以零元的价格被全数转移到宗馥莉个人名下,转让流程是否合规、价格是否合理。

值得一提的是,娃哈哈集团自1999年完成股改后,一直由杭州上城区国资控股,持股比例达46%,宗庆后与职工持股会分别持股29.4%和24.6%;而宏胜饮料集团大股东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公司——恒枫贸易有限公司,实控人疑似宗馥莉,与娃哈哈集团并无任何股权关系。

问题在于,近年来宏胜饮料集团一直是娃哈哈的重要代工厂,盈利模式主要依靠贴牌加工娃哈哈纯净水,再卖给娃哈哈集团销售公司。2022年,其年营收已突破百亿元。

_一场“劳动合同变更”引发的诉讼,宗馥莉再陷舆论风波_一场“劳动合同变更”引发的诉讼,宗馥莉再陷舆论风波

在此次矛盾爆发之际,有娃哈哈内部声音质疑,国有控股的娃哈哈集团,才是唯一有权利对外委托加工娃哈哈品牌产品的主体,宏胜饮料集团疑似直接对外委托代工厂生产,侵占了娃哈哈集团的权益,进而侵害了国有资产利益。

同理,质疑声音还指出,宗馥莉个人100%持股的其他疑似娃哈哈产品经销平台的多家公司,作为娃哈哈全国经销网络的组成部分,在“联销体”机制下如果使用了娃哈哈商标,是否支付了集团商标使用费,是否也算侵害了集团股东的利益?

这项指控不可谓不重,直接将此时的娃哈哈集团和宗馥莉个人架上了风口浪尖。

6年前的“激励政策”合规性是关键

视线回到员工维护个人利益的事件本身,9月7日,娃哈哈职工持股会发文表示,从未听说“娃哈哈维权委员会”的相关信息,目前也未收到所谓“娃哈哈维权委员会”提起的诉讼信息;公司职工持股会内部股份回购经过会员代表大会全体决议通过,相关协议由持股会会员自愿签署,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持股会会员的情形。

同时,职工持股会称,萧山顺发股权转让合法有效,并无外界揣测特殊原因。

事实上,尽管回复内容否认了此次“员工维权”事件,但已经不难发现,此时员工与娃哈哈集团或集团管理层的矛盾,已经由“干股分红”的现时利益问题扩大升级至2018年的股份回购问题:维权员工一方面要求确认2018年的股权回购行为无效,重新确认职工在持股会中的股份;另一方面要求职工持股会、宗馥莉对于2018年员工股权回购行为做出进一步解释和说明,包括回购资金来源、回购价格等。

据观察者网了解,1999年刚刚完成股份制改革的娃哈哈集团,是全体员工持股制度而非“干股分红”,彼时持股24.6%的员工持股会中,每个员工以每股1元价格认购股份,随岗位上升可加大认购更多股份,持股会亦随新员工加入不断扩容,到2018年达到1.1万人。

但2018年,宗庆后领导的娃哈哈,提出回购员工股份,转而实行“干股”制,回购方案条件是“2元特别分红加1元股本”,即以每股3元价格回购员工持股。至此,员工开始只享有分红,但不再持有股份。

对于这次变动,彼时娃哈哈表示,是“为了更好地激励员工工作”,会将原先每年的分红总额不变作为干股重新根据岗位、表现进行评定。

原本是一次颇具时代背景的企业改革典型案例,却在6年后被质疑其合理性与合规性,成为员工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中心,不少员工认为“当年的回购定价不透明,没有告知任何定价依据,导致自身利益受损”。

对于事件后续进展,娃哈哈集团尚未给予外界进一步回应,观察者网将持续跟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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